電電租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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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9【ETtoday東森新聞雲】共享經濟亞洲萌芽 小物件出租成長快

共享經濟亞洲萌芽 小物件出租成長快

記者馮建棨/台北報導

 

透過手機APP來叫車前往下一個地點,這是過去很多手機使用者都有的經驗,或是透過網站找到國內外空置的房間當作出遊時的暫時歇腳的地方,這些共享經濟已經悄悄的出現在生活當中,不過共享經濟正在興起,台灣學者認為,亞洲的共享經濟受限於法規,整體發展性不如歐美國家,未來經過一段時間,民眾對於財產權及政府法規鬆綁後,共享經濟可能會快速發展。

 

共享經濟從西方國興起,跟據維基百科顯示,共享經濟這個術語最早由美國提出,透過包由第三方創建的信息交換平台來交換閑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識、經驗。在台灣,共享經濟最早大規模改變民眾生活的是UBER,有車的人透過UBER App平台,讓想搭車的使用者轎車,提高汽車的使用率,也讓部分民眾可以快速抵達想要去的地點,整個交易過程都在線上使用信用卡,搭車或駕駛都不用拿現金交易,部分使用者認為相當便利,並且Uber有完整的申訴管道,就算駕駛沒有依照路線行駛,也可以透過檢舉回饋來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而有回應的空間。

 

反觀台灣現行的計程車,消費者認為部分車體老舊有異味、駕駛素質參差不齊,且許多駕駛會在行駛過程中不遵守交通規則或是跟乘客大談政治等不合宜的內容,都讓消費者對計程車卻步。

 

UBER理念雖好,但早期在台灣卻是不符合台灣法規,交通部過去曾指出,UBER從車資中抽取一定比例佣金,扣款交易都在國外,業者不用扣稅,嚴重破壞市場秩序,交通部將等監理機關處分確定後,請經濟部撤銷UBER在台灣的公司登記。且UBER在台申請是資訊服務業,但實際上卻從事交通運輸,UBER派遣的駕駛不一定具有職業駕駛執照,有安全上的疑慮影響行車安全,且若發生消費糾紛,或個人資料外流,也無法在中華民國的法令架構下得到完全的保障。交通部因此祭出重罰希望UBER退出台灣,最後UBER與台灣租賃公司合作,提供有職業駕駛執照的車輛與駕駛,來符合台灣法規。

 

除了在汽車之外,近年來共享經濟也以不同形式正在改變我們的生活。台灣的「電電租」網站就是台灣首個家電出租共享平台,透過線上媒合,讓電租公可以提供家中電器給租客使用。

 

電電租說,「電電租」取名是諧音「惦惦出租賺外快」,鼓勵大家出租家中的閒置家電,在賺點小錢的同時,也讓家電得到更多利用,達到共享經濟的原則,也形成另一種被動收入的新創模式。電電租補充,一台頂級的吸塵器動輒上萬元,先用小錢體驗高級家電,以免買錯浪費;而出租家電的電租公也可以賺點零用錢、增加交朋友交流的機會,更進一步的,想要達到資源共享,傳達物資需被充分愛惜與利用的價值,重建人們愛物惜物的簡單生活。

 

過去電電租都在現下提供媒合服務,不過從今年一月開始提供線上服務,過去現下的700多個會員,都將轉成線上。至於民眾最關心的使用費,租金由電租公設定之後,租用者繳交保證金之後,就可以每天幾百元的使用費來使用高價電器。且現在電電租的電租公加入優惠,成交只收10%手續費的方案延長至2月底,3月之後就恢復30%,想嘗試的民眾可要趕快。

 

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孫明德表示,前幾年共享經濟發展很快,很多人會把自己的車、住的地方,透過網路平台拿出來共享,其中Uber只是車輛的共享,Airbnb是住的共享,這是把原本自己的東西利用網路拿出來分享。

 

孫明德認為,共享經濟在亞洲還處在摸索的階段,有些共享經濟比較成功的案例大多在美國或其他西方國家,把自己的車輛或是住的地方拿出來分享,收取合理的報酬。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相關的法規也有大腳步的開放,共享經濟上的Uber、Airbnb開始快速蓬勃發展,亞洲國家就是跌跌撞撞,有些國家是法令跟不上,對這種財產權的觀念、消費者保護的觀念一直沒辦法跟網路科技發展與時俱進,這就限制共享經濟的發展。

 

孫明德說,在共享經濟上,中國大陸就做的夠火,但卻有些過頭。在共享單車,原本應該是個人私有的東西來拿出來共享,在中國的共享就是公司去租了或買了一大堆的腳踏車,假共享之名,行網路銷售之實,不過一窩蜂之下已經有下滑的趨勢。共享經濟在台灣方面,而台灣的法令法規在保護消費者上,跟美國就從根本就不一樣,UBER在西方國家發展有些爭議,但到亞洲更是到處碰壁,UBER有很多訊息節點都是放在美國,亞洲國家都會去防衛,因為這樣就是把消費者的資訊、金流放到美國去,亞洲這些國家不希望這樣,反而希望是在地公司來做這樣的生意,各國還是有點保護主義,不只是在貿易保護,網路上同樣有,中國大陸就直接把UBER收購,台灣則是結合租車業者,其他亞洲國家UBER不一定採取合法的方式在繼續生存。

 

除了汽車共享之外,也有Airbnb或wework等不同的形態正在推展。孫明德表示,共享辦公室從根本上就會因美國跟台灣的觀念差異而有所不同,美國跟亞洲在不動產的私有財產共享的觀念就很不一樣,老外對於契約分享的財產權是比較開放,有些人一輩子都在租房子,他不覺得自己需要房子,反觀亞洲「有土斯有財」跟佔有欲的觀念,這是國情文化的不同,讓共享經濟在亞洲無法施展拳腳,目前看起來辦公室分享或許還需要一點時間,反觀民宿、借宿的狀況已經逐漸流行開來,相信未來共享經濟除了現有的規模外,未來進一步延伸的商業模式,如果大數據物聯網的下一階段共享經濟,這些結合成果還要再觀察。


 

 

>> ETtoday報導  (2018/1/29 馮建棨)